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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改善和投资价值提升。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信息沟通、诉求处理、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的具体要求,并对接受调研、网络平台互动、突发事件应对等作出规范。公司须妥善保管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责任部门及人员职责,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并规定了信息保密、财务内控、暂缓披露、责任追究等机制。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定期自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将追责。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利润分配需遵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再分配股利的顺序,不得超出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确保不影响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制度还规定了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审议程序及监督机制,并明确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起施行,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定期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检查,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聘任与解聘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能力。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该职务。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舆情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舆情分类标准,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了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处理原则、报告流程及重大舆情应对措施,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5-11-19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交易事项中的决策权限。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交易授权管理,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等事项。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并建立审查程序。一般交易由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可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按专门制度执行。制度强调严禁越权行事,超出权限事项须及时上报。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2025-11-19

[值得买|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1月修订)

解读: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认定标准。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首席执行官、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强调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原则,并对信息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计算及豁免情形作出具体要求。

2025-11-19

[肇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逐项审议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规模不超过59,000万元、债券期限六年、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部件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可行性报告、分红规划及境外投资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2025-11-19

[安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事项也作了明确规定。

2025-11-19

[恒玄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恒玄科技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会议选举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莉、李现军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38.8255%,所有候选人得票率均超过99%,全部当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2025-11-19

[恒玄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_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5-11-19

[安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规定。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出具核查报告。

2025-11-19

[安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路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内容将被删除,并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8项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2025-11-19

[安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路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防止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部分特定情形的交易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5-11-19

[安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路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研发项目、提供担保等,不包括日常经营性交易。达到一定财务指标标准的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对于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分别设置了审议和披露要求。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处置条件和审批权限,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

2025-11-19

[奥特佳|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及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5-11-19

[肇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解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被摊薄,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11-19

[肇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解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因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已高度重视并整改,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除上述监管措施外,最近五年无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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