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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需符合任职条件,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行使提案权,向董事会提交决议、意见或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时需披露具体理由。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的召开、表决、记录及保密要求。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并对投资项目进度、可行性进行持续监控。如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须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虚假交易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严禁‘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行为。公司设立财务部和审计部联合检查机制,每半年核查资金往来情况,并报董事长。如发现资金占用,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外部审计师须在年报审计中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程序、股份转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处理措施。规定了禁止交易的期间、股份锁定要求、减持计划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内容,并明确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5-11-21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股份定义及禁止交易行为。制度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申报计划,禁止在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交易。同时明确了股份锁定、减持限制、增持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措施,确保合规操作。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关系。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沟通内容及活动方式,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选择性披露和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保障投资者权利行使,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职时可查阅公司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及风险管理要求。融资包括银行授信、贷款、票据融资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担保债务到期未履行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相关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相关管理机构职责。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需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不同占比,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委员会审批。同时明确了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要求,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及管理职能。细则规定了经理机构的设置、人员变动需经董事会批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同时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包括公司办公会、临时会议和工作例会的召开程序与决策机制,并规定了总经理在经营管理中的权限、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务负责。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时应被解聘。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保密义务、离任审查及信息披露具体要求。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及职权职责。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资格和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的职责,以及发表独立意见、出席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等义务。公司须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制作要求,以及信息保密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责任。公司董事会为社会责任决策机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制度要求公司依法经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推动绿色生产,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并定期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对外披露。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回购股份管理制度,明确了回购股份的情形、条件、方式、资金来源及程序等。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及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下回购股份。回购需满足上市满六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且应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公司须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权益。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22日起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内部控制与审计机制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430,883,760元,经营范围涵盖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塑料制品、纸制品、模具、新型膜材料等生产和销售,以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制度明确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强调合规、整体、科学、常态和诚信原则。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异常波动。严禁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11-21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明确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经济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制度规定了内部审核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报告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并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归档。出现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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