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 | [银诺医药-B|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解读:广州银诺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91)第一屆董事會及監事會的任期將於2025年11月22日屆滿。由於換屆籌備工作仍在進行中,為確保董事會及監事會的連續運作,公司決定延期換屆,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及各董事委員會的任期將順延至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成員之日止。在此期間,現屆董事會、監事會及各董事委員會成員將繼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履行職責。延期換屆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公司將積極推進換屆選舉工作,並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規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公告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WANG QINGHUA博士簽署。 |
| 2025-11-21 |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维东 解读:徐维东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各类监管规定,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1-21 | [中信建投证券|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其在各董事会委员会中的角色和职能如下:刘成先生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并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岷先生任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兼任发展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永先生任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兼任发展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金剑华先生为执行董事,任发展战略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闫小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广龙、杨栋、华淑蕊、王华等为非执行董事,分别在发展战略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任职;杨栋先生同时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戴波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其董事会委员会职务将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浦伟光、赖观荣、张峥、吴溪、郑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在审计、风险管理、发展战略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席或委员。
注:C表示相关委员会主席,M表示相关委员会委员。 |
| 2025-11-21 |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树荣 解读:董树荣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知识和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法规及监管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 |
| 2025-11-21 | [洁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方隽云、方骥柠、张君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维东、董树荣、徐杨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潘春华已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
| 2025-11-21 | [中信建投证券|公告解读]标题:( I ) 于2025年11月21日举行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I I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I I I ) 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 I V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及( V )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H股股东将以港币支付,折合每10股1.81港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自2025年11月21日起,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林煊、董洪福等人不再任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生效。戴波先生当选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相关决议均已获有效通过。
H股股息将由收款代理人信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派发,预计于2025年12月30日左右以平邮方式寄送股息凭证。税务方面,境外个人股东股息按协定税率一般为10%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H股的股息按20%代扣个税。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评价。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及档案管理要求,强调审计独立性,并要求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须配合审计工作。制度还明确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机制及奖惩措施。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
| 2025-11-21 | [吉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于2025年11月21日举行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 解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JIHONG CO., LTD)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批准。本次分配以总股本450,405,288股为基础,其中A股440,328,888股,H股10,076,400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3元(含税),共计派发约169,076,40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2日。本次分红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支持该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在分红前后保持稳定,主要股东包括漳州市长泰区财政局等。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分红事项。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人员组成、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等要求。该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在行使特别职权或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时,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支持,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反担保。公司应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1 | [中信建投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更新)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现金股息公告,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5元(含税),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经更新,H股股东每股获派1.81港元,汇率为1人民币兑1.09772港元。该股息已于2025年11月21日获股东批准。除净日为2025年11月25日,提交股份过户文件的最后时限为2025年11月26日16:30,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记录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股息派发日为2025年12月30日。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公告同时列明代扣所得税安排:非居民企业H股股东税率为10%;H股个人股东依税收协定适用10%、高于10%但低于20%、或20%税率;内地个人投资者及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按20%税率扣税。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1 | [维亮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建议以非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的通函及经修订时间表 解读:维亮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2)宣布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建议以非包销基准按每持有1股股份获发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的通函。原定于2025年11月21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因公司需更多时间落实资料,将延迟至2025年12月12日或之前寄发。公告同时列出了经修订的预期时间表,包括通函寄发日期、股东特别大会相关安排、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记录日期、供股股份买卖及缴款安排、配售股份配售时间表以及供股结果公布等关键时间节点。所有时间及日期均为香港本地时间,且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将适时就时间表的任何变更另行刊发公告。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表决、记录、回避等内容。 |
| 2025-11-21 | [中信建投证券|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的召开、议事和决议活动,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行使范围,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原则上采取现场、视频或电话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书面通讯方式,但定期会议不得以书面传阅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并提前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规则还对董事参会、委托出席、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信息披露等作出具体规定。 |
| 2025-11-21 | [飞力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并在公司住所和交易所备案。 |
| 2025-11-21 | [中信建投证券|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会议召集程序及议事表决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过半,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绩效评价标准,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架构及多元化政策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该规则自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 |
| 2025-11-21 | [中国通号|公告解读]标题: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方式、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提案需符合规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 2025-11-21 | [荃信生物-B|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49,200股H股股份,每股购回价介乎19.96港元至20.6港元,加权平均价为20.2877港元,总代价为998,154.84港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未拟注销。本次购回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为227,071,600股,其中已发行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结存226,193,000股,库存股增至878,600股。此次购回在联交所进行,依据2025年6月20日通过的购回授权实施,累计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0.3956%。购回完成后30日内(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公司确认本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