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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5

[北方华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解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侯顺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委派曹东明先生接替其职务。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林先生和曹东明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侯顺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11-25

[龙蟠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解读: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及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于2025年11月24日与楚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宜昌楚能签署《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销售数量由15万吨调整为13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总销售金额超450亿元。协议自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协议履行可能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解读: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曾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罗东先,质量复核合伙人为张玉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秦晓蓓。审计费用总额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钢)

解读: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吴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钢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志蜀、曹德骏因连续任职满六年申请辞职,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提名陈良银、吴钢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良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明。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良银)

解读: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良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在公司及关联方无任职、持股或业务往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任职未超过六年。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解读: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名吴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吴钢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良银)

解读:陈良银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

2025-11-25

[中科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钢)

解读:吴钢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2025-11-25

[*ST绿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解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双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提名蔡文武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11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蔡文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蔡文武先生任职资格已获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双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

2025-11-25

[浔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解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关联方定义、关联交易范围、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修订后的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细化了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和披露要求,并新增了关于关联担保的特别规定。制度还调整了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机制,强化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11-25

[江 铃B|公告解读]标题:江铃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英文版)

解读:江铃汽车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提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的74.6571%。其中,A股股东现场出席1人,B股股东现场出席2人,中小股东参与网络投票263人。关联股东福特汽车公司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11-25

[巨力索具|公告解读]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巨力索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杨建国、杨超、李彦英、张亚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国云、崔志娟、蔡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此外,会议还通过了注销境外分公司的议案。

2025-11-25

[直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解读:直真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188.56万元,用于OSS产品研发平台、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系统、新一代数字家庭终端平台、上海研发办公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项目实施后可能进一步提升对中国移动等大客户的依赖,且存在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客户集中度上升、研发进度延迟等风险。

2025-11-25

[直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解读:直真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6,188.56万元,用于OSS产品研发平台、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新一代数字家庭软件定义终端、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OSS平台项目已进入开发阶段,研发进展顺利;算力网络和数字家庭项目尚处研究阶段,具备技术基础。公司已与潜在客户接洽,部分项目已有在手订单或试点成果。上海研发办公中心拟购置房产,尚未签订转让合同,但取得房产确定性较强。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谨慎合理性。

2025-11-25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对年报内容签署确认意见等,要求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还规定了工作记录保存、信息保密及禁止买卖股票期限等内容。

2025-11-25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频率、参会要求及议事规则。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须经专门会议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025-11-25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责与履职方式。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且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2025-11-25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1-25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分类、原则、决策机构及权限。对外投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风险性投资包括证券、期货、委托理财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分别在不同金额或比例标准下行使决策权。制度还规定了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限制、审批程序、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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