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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6

[永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

解读: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董事会,确定以5.68元/股的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5年10月30日,激励对象已完成认购缴款,总金额为16,631,040元,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本次授予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A股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变更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477,288,3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10,393,950股,总股本保持不变。后续公司将办理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业绩变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可能对公司股价或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信息后立即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1-26

[聚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程序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定期召开会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进行检查。

2025-11-26

[聚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和决议提交董事会。委员具有保密义务,相关议事程序、表决方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会议记录、决议执行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的决议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负责。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方式、专门会议机制、年度述职要求以及津贴与费用承担等事项。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和监督要求。制度规定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强调审计质量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对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实行5年轮换制度,并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若出现执业质量缺陷或无法保障审计进度等情况,公司将启动改聘程序。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分别由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还要求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实行年度预计管理。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情形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条件、审查流程、反担保要求以及担保合同的订立和风险管理措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公司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职责、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报告制度,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履职,不得越权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标准,并要求律师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职责义务、任免程序及工作交接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高管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并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合规培训等职责。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拟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实施、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报董事会。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ESG相关规划、目标、制度及报告的审阅与监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会议组织,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在董事会下设立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授权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绩效考核方案、财务预算、规章制度、重要合同及项目等事项。委员会由8-20名委员组成,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有决策权成员同意,并由董事长确认后生效。细则自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制度强调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严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被占用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或办理股份锁定。财务负责人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中应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保密措施、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2025-11-26

[长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变动的管理原则,包括禁售期、转让比例限制、敏感期禁止交易等内容。制度还规定了增持与减持股份的行为规范、信息申报与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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