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原则、类型、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对外捐赠需遵循合法合规、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原则,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单笔或年度累计捐赠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超过1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垫付费用等。公司设立防范机制,要求财务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独立董事需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生资金占用时,应依法清收并追究责任。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汇率风险。制度明确了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实际经营为基础,仅限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严禁投机。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交易规模和风险程度履行审批职责,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亏损或风险时须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担保对象条件、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强调反担保措施、信息披露及担保事项的全流程管理,旨在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审批权限及监督机制。制度涵盖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规定融资活动须符合战略规划,遵循成本控制、风险防范等原则。审批权限根据融资金额和净资产比例划分,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债务性融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权益性融资事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融资活动进行监督。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并披露。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明确了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的管理、保密、责任追究等机制。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委派。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支持与保障。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程序、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职权范围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流程。规则强调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规定董事会决策权限,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标准,并明确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独立董事职责等内容。 |
| 2025-11-30 |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639,912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审议权限等内容。章程还涵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程序。 |
| 2025-11-30 |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作出规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
| 2025-11-30 |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期间由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规则还规定了任免程序、保密义务、离任审查等内容,并强调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
| 2025-11-30 |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建立会议制度,规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及档案保存等程序。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30 |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业机构,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通过定期或临时会议形式开展工作,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材料准备和提案提交,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证券部制作并存档,保存期限十年。 |
| 2025-11-30 | [翔楼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解读:翔楼新材拟向控股股东钱和生及其全资控股的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0.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0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变。 |
| 2025-11-30 | [翔楼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由保荐代表人章天欣、姚泽安负责,发行人注册资本112,120,320元,主营业务为新型金属材料研发与生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
| 2025-11-30 | [翔楼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00万股,发行价格为50.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及其全资控股的和升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5-11-30 | [翔楼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钱和生及其控股的和升控股,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03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5-11-30 |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董事高管任免、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