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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30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君

解读:李君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2025-11-30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职务、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确定,按月支付。薪酬方案自相关程序完成后实施,涉及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025-11-30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9名,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同时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6项制度,并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30

[赢时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解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入核算不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不规范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等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完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准则培训、建立评估复核机制等,相关问题已完成或于2025年四季度整改完成,并将持续规范执行。

2025-11-30

[昊创瑞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解读: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办公地址及邮编。变更后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1号楼平安金融中心A座908,邮编100073。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和邮编同步变更。联系电话、传真、网址及电子邮箱等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0万元和2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审议。被担保人鸿合创新注册资本117,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316,401,143.24元,负债总额1,817,158,022.78元,净资产1,499,243,120.46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00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47%,无逾期担保。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增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修订法定代表人、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条款。相关制度修订及新制定共计29项,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30

[致远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张远、周波、张晶伟、马东飞、张一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克哲、李君、张永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烜、王彦明将在换届完成后离任。

2025-11-30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薇女士的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且未持有公司股份,无未履行承诺事项。其工作已交接完毕,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刘薇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在新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前,由董事会秘书谭才年先生代行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条件的人选。

2025-11-30

[东方嘉盛|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1-30

[东方嘉盛|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尤其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必须取得反担保。担保事项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或股东会,涉及重大担保或关联方担保的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回避表决。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被担保人资信和履约情况的监控,防范担保风险。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涉及董事薪酬的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的聘任、职权、义务及解聘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拥有一定限额内的交易决策权,重大事项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财务负责人职责及总经理报告制度等。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及监管部门。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

2025-11-30

[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建立绩效评价和追回机制。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30

[东方嘉盛|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累积表决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实施细则对票数计算、投票方式、当选原则等作出规定,并要求在股东大会通知中特别说明累积投票制。本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30

[东方嘉盛|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评价。制度规定了审计机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后续跟踪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旨在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审计质量,保障公司合规运营。

2025-11-30

[东方嘉盛|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会议制度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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