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4 | [广安爱众|公告解读]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职权行使,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按相应程序审议。规则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12-04 | [广安爱众|公告解读]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解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修订稿,涉及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党组织设置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权限,并强调公司党委在重大事项中的领导作用。该修订稿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12-04 | [狮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议事表决、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及重大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24年4月版本废止。 |
| 2025-12-04 | [广安爱众|公告解读]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会议召开方式、董事出席与委托要求、提案审议、表决程序及决议形成机制等内容。特别规定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委托限制、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要求。该规则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2-04 | [狮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规则涵盖董事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构成与职权、专门委员会设置、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单独表决。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
| 2025-12-04 | [荣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荣科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临时提案须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会议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 2025-12-04 | [荣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荣科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职责,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证券部代行职能。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提案程序、出席要求、表决方式、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均有明确规定。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责任主体及管理机制。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参照执行。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内幕信息保密要求,以及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追究。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办法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包括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被解职等,并规定了信息披露、职责延续及补选时限要求。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履行忠实义务至任期结束后三年,承诺未履行完毕的需继续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还需完成离任审计。办法强调离职不免责,因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仍需承担责任。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董事会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若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薪酬应相应调整。对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人员,将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经董事会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程序、整改机制及质量管理要求,并强调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与职业操守。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财务资料、参与会议、提出整改建议,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委员会提供支持,负责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须及时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业绩预告、风险事项等内容的报告范围、程序、责任及保密要求,并规定了未履行义务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调查并提交处理意见,董事会审议决定责任追究措施,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制度同时规定了从轻、从重处理的情形,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
| 2025-12-04 | [东微半导|公告解读]标题: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原则、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各类业务环节,并要求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意见。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原则、范围、类型、受益人及决策程序。制度强调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捐赠财产限于现金、实物资产等合法可处分财产,禁止捐赠生产经营主要资产或权属不清财产。对外捐赠需履行分级审批程序,单笔或累计捐赠超净资产0.5%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明确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实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等。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综合办公室负责舆论引导,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支持。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及时召开会议决策,采取调查、沟通媒体、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对违反保密义务或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保存要求,强化了内幕信息保密责任,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追责措施。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主体。 |
| 2025-12-04 |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04 | [东微半导|公告解读]标题: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更新,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574,975元。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6,844,092股。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的程序。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四个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