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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与更换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董事高管任免、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可在特定情况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12修订)

解读: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建立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强调财务独立性和内部控制,设立监督小组,规定资金占用将采取冻结股权等清欠措施。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股东会前委任。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定价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明确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强调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并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披露。同时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中心的职责与权限。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并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议案提交、回避表决、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担保对象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合同订立、日常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分支机构不得担保,子公司需经批准方可担保。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反担保。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审查与跟踪,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义务。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并对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办公会议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作为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明确会议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记录要求。细则还规定了经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业绩说明会、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保障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还规定了危机处理、档案管理、禁止行为等内容,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保存档案10年,董事会秘书负责备案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规定了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制度要求在重大信息发生或拟发生时,相关责任人须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管理和保密要求。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责任。制度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平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内幕信息保密措施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本),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82,469.07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的操作程序。同时,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进行了规范。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本)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责权利对等、经营目标挂钩等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对履职不力或造成损失者实行责任追究。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外捐赠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捐赠应通过合法公益性组织或政府部门进行,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不得涉及主要固定资产、财政拨款、股权债权等。捐赠需遵循公益性原则,禁止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根据捐赠金额大小,分别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会批准。年度累计捐赠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5%。公司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捐赠情况,并建立备查账簿。

2025-12-05

[金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冠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2修订)

解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公司将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与审计人员等。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处罚等措施,并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责的情形。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627,625,378元,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过程需遵循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执业资格、质量控制、人员配备等条件,并强调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同时规定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经费保障。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申报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并报告监管机构。

2025-12-05

[江苏国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确定薪酬。薪酬发放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存在严重失职、重大违规等情形的,公司可取消并追回相关奖励性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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