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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5

[中国再生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延迟寄发通函及授出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 条

解读:中国再生医学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58)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通函所需资料,包括债项声明及集团营运资金充足性函件,且仍在等待银行确认函回复,因此未能在主要交易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有关结欠付款协议及会员转让协议的通函。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1日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并于2025年12月3日获联交所批准,条件是须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公司预计将在该日期前完成寄发。若情况有变,联交所可变更或撤销豁免。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闯(主席兼行政总裁)、非执行董事雒敏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霍春玉、周旭东、梁文辉。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责权限与履职方式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高管任免、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公司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并规定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比超过一定比例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有专门审批要求,关联交易按其他制度执行。制度还明确了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规定了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及权限。制度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涵盖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审计,要求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定期报送审计计划和报告,并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会议召开方式及决策程序。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参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建立董事问询机制,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筹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筹资活动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决策控制、偿付控制及监督检查机制。制度规定筹资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财务部和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分别负责债务与权益筹资的具体执行,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筹资方案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重大方案须集体决策。所筹资金须按计划使用,变更用途需重新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利息、股利支付及债务偿还,内部审计部门对筹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规性与有效性。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基本原则、管理组织架构及审批权限。制度规定了投资立项、审议、实施、跟踪管理及终止转让的全流程管控措施,强调风险控制与效益提升。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审批机构,依据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公司审批后实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交易。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原则。子公司指持股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通过治理结构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分、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投资、财务、信息披露等。子公司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及时报告重大诉讼、合同、亏损、处罚等信息。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但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内容及标准、管理流程等。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发生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披露,涉及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高管变动、对外担保、债务重组等情形。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要求、档案管理及违规责任。

2025-12-05

[衢州东峰|公告解读]标题:衢州东峰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解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办法规定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义,要求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强化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决议公告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管任职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治理结构及决策程序,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作出规范。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及决策权限,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在不同投资规模下的审批权限,并详细规定了对外投资的流程,包括项目选择、考察、立项、尽职调查、决策、实施等环节。制度还强调了投资执行控制、财务管理、投资处置及后续跟踪监督机制,要求加强投资收益核算、档案管理和审计监督。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范利益输送,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允、公开原则,禁止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非正常方式转移资源。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回避表决机制作出详细规定,涉及金额较大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董事会为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须履行审批程序,涉及重大信息的需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并登记为内幕知情人。若因泄密导致信息提前披露,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

2025-12-05

[国城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参与审计沟通、审查董事会程序、签署年报确认意见,并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管理层需配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

2025-12-05

[洛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洛凯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专项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为内部审计部,保持独立性,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内部审计部有权检查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资料,提出整改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结果运用、执业保障、奖惩机制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2025-12-05

[ST凯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解读: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凯文”。公司已对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其他需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该申请尚需深交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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