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5 | [桂林旅游|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 |
| 2025-12-05 | [韶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离职情形与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了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等内容,并明确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限制。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其履职情况。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禁止交易的情形及时段、股份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了董监高及其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防范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或承诺不转让期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未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设立认定标准,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的差错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标,或影响盈亏性质等。对责任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并可视情节扣罚奖金。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排除主营业务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等情形。规定了投资决策权限,依据投资金额和比例划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强调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此类投资,禁止投机性衍生品交易。制度还明确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要求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司法冻结、诉讼等措施维护公司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聘期一年,可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解聘原因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2-05 | [胜利精密|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组织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监督审计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旨在规范子公司运作,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实施管理,并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财务报表报送、内部审计等机制。子公司需遵循公司统一的财务与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公司审批。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5,340.9639万元。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完善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决策程序。章程还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允、回避原则,并根据交易金额分级审批。关联交易价格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该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细则还明确了董事提名、投票原则及操作程序等内容。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行使职权需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范围内进行,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设定审批权限。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在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请解除职务。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保障。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配合监督检查。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离任需进行工作移交。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程序。制度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涉及独立董事或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的,在新任就任前原人员应继续履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公司可对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等。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责任主体、程序及保密要求。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行使职权。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内不得无故被解除职务。委员会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 |
| 2025-12-05 |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构成、会议召开与议事程序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业绩考核体系,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