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数按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计算。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票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选举或重新召开会议。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聘任、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薪酬方案和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进行考评,并有权查阅公司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经理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经理工作制度,明确了经理、副经理及财务总监的任免条件、权限职责、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拥有一定限额内的交易审批权限。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制度还规定了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及经理的禁止行为。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类型、审批权限、管理机构及决策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涵盖股权投资、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证券投资等。对外投资需履行提出、初审、审核流程,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实施、转让回收、信息披露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需进行严格审查,禁止为资信不良、经营状况恶化等单位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或达到一定金额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风险情况。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追责机制。制度涵盖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况的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规定对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追责方式,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负责审议责任认定与处罚决议,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31.52万元。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6.782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任意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涵盖风险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级审批,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实施、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更换程序、职责权限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事务,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持有、转让、锁定、解锁、增持、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理等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内部审核程序,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原则,要求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回避表决机制、信息披露要求及豁免情形等内容,并明确了累计计算原则和关联人名单管理机制。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规定了需报告的重大事项类型,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风险事项等。制度还规定了报告程序、保密要求及未及时报告的责任追究。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行为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规范担保对象审查、审批程序及管理流程。制度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特别明确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及反担保要求,并强调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控制措施。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决议方式及执行要求。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利润分配方案拟定等职权。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并规定了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相关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需配合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