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6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范围、程序及责任主体。办法规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股东会、总办会等按权限决策,并列出权责清单。涉及战略规划、资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薪酬考核、人事任免、资金运作等事项的决策层级和流程均予以细化。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失效。 |
| 2025-12-06 | [渤海租赁|公告解读]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解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经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会议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原则、内容及管理程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要求,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该制度。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内部管理流程及报送追责机制。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须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规定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重大风险等情形,要求相关方在知悉重大事项后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分工、义务责任等内容。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和表决程序、决议披露与实施等内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经营计划决策、投资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决定等职权。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2-06 | [高德红外|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支持。 |
| 2025-12-06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规范,涵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政策与估计、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收入确认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各方沟通等。制度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的工作程序,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审计委员会还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涉及续聘或改聘时提出意见。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期间须遵守保密义务和股票买卖限制。 |
| 2025-12-06 | [天津普林|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涉及重大金额的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 |
| 2025-12-06 | [泽润新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须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经验要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旨在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ESG风险管控与价值创造能力。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ESG职责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方面,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及各执行单位,分别负责ESG工作的决策、指导、执行与落实。制度还规定了ESG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报告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披露时间不早于年度报告,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解读:为规范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回复行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时应遵循诚信、公平原则,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选择性回复,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并需充分提示风险。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发布内容,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程序及决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离职程序、移交手续、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将被追责。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并建立履职保障机制。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 |
| 2025-12-06 | [强达电路|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情形、程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商业秘密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档案。若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应及时核实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