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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6

[启明星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披露内容、程序及暂缓豁免机制。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

2025-12-06

[东方锆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版,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77,467.33万元,股份总数为77,467.33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不设监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等内容,并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2025-12-06

[启明星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买卖申报、股份锁定与解锁、股份变动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员。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买卖股份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后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违规交易将被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

2025-12-06

[天晟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会议将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多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025-12-06

[锐科激光|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7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制订董事长考核表、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其中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2025-12-06

[招商蛇口|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2:30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会议审议事项为选举徐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3日及12月24日上午,登记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号南海意库3号楼。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对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原则。融资指公司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行为,包括授信、贷款、票据融资等,直接融资不适用本办法。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公司融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单笔或年度累计超40,000万元或超净资产30%的须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为关联方担保、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须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核,要求反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需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行使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经理机构的设置、人员职责权限及工作制度。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经理机构人员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违规交易等。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包括公司办公会、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用于决策经营管理事项。涉及投资、担保、融资及重大合同等事项须报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程序、事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财务内控、投资者关系、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制度规定,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相关责任人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资产变动、人事变动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归集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对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管理控制机制。制度涵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与职责,财务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审计监督、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及绩效考核等内容。控股子公司需遵循公司战略规划,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信息,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实施审批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机制等内容。规则规定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与时限,明确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召集会议的权利与程序。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议权限和表决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强调股东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并要求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还明确了网络投票、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操作细则。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范围、交易定价机制、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细化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回避表决机制,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披露内容及标准,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项的披露时限及程序,以及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档案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董事长职权、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职责、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并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进行了说明。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涉及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须经该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

2025-12-06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须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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