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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1

[中国重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解读: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明确股份定义、申报流程、锁定机制、可转让额度计算、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处理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予以锁定。买卖股份须提前报备,且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5-12-11

[中国重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解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定价原则。制度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明确了关联交易披露和审议的金额标准,并对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提出了风险评估、资金安全及持续披露要求。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并分类披露,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议和披露。

2025-12-11

[中国重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解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义、适用范围、审计部门职责、人员要求、审计内容、工作流程及责任考核等内容。制度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门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资金往来等情况,并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应每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使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还规定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营班子成员的聘任、职责及解聘程序,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机制和财务负责人的具体职责。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人等。规定了重大事件、重大信息的定义与披露要求,强调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披露内容与程序,明确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并对保密、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交易品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司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交易亏损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和透明度,规定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的机制,并设立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制度还对禁止行为、培训、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形等作出具体要求。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规定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制度强调内幕信息保密责任,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并明确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披露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情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及绩效评价机制。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至少十年。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和质量。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会议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高管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批。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至少十年。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对各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制度规定了审计权限、程序及整改要求,并要求每年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025-12-11

[泰慕士|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保证合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发展战略实现。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原则、内容、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控制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要求。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明确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如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时,须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单独公布其投票结果,并在决议公告中列明计票情况。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单独计票事项及网络投票流程,法律意见书需包含对单独计票的意见。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与义务,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同时设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岗位,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记录保存10年。细则还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勤勉义务及向董事会报告机制。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明确信息报送审批流程,要求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进行备案登记并签署《保密承诺函》,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外部信息使用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规定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时点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度涵盖发行文件披露、存续期定期与重大事项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追究、保密措施等内容。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重大事项须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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