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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3

[飞马国际|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投票权,但禁止有偿征集。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13

[飞马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及议事机构等内容。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运行机制、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保密责任、登记管理流程及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时同步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定期自查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10.2452万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与审计机制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采购、固定资产、存货、IT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程及反舞弊等审计。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开展审计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及后续跟踪。制度规定了审计人员职责、职业能力、独立性要求及保密义务,并明确了审计档案管理、违规行为分级处罚措施和奖励机制。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并需履行内部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制度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事项的信息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情形,并规定了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持股变动、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时,也需及时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制度还强调了信息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人员构成、议事程序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2025-12-13

[国科微|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细则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及适用范围,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文件还规定了投票、计票、当选及重新选举的操作程序。

2025-12-13

[飞马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661,232,774元,股份总数为2,661,232,774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具备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根据情况从重或从轻处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

2025-12-13

[飞马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公司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2025-12-13

[飞马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并规定了不同规模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对于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公司需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关联董事及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特殊类型关联交易的处理规则,并明确了信息披露要求。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审查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定期审议审计工作,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等行为。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安排等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定期开展核查。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范围包括风险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并明确了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公司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子公司需遵循本制度并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分析,证券事务部、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效益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审计。对外投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记录、资产盘点及年度检查。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规范,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内部监控机制及责任追究措施,强调财务管理部和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定期核查并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需经专门会议事前认可。专门会议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方案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表决、记录和保密。公司为会议提供支持,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2025-12-13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对于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设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披露要求,并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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