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原则、范围和管理机制。授权事项包括重大投资、融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动及分支机构设立与撤销等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授权遵循提高效率、防控风险、依法履职原则,不得授权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及国资委规定不可授权事项。经理层须按领导班子会决策程序执行,涉及党委会前置审议的须先经党委会同意,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
|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信息披露要求及豁免情形。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并要求通过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 |
|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保密信息,参与审计沟通,关注审计重点及公司治理事项,并按规定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的时点与内容,董事会秘书应协调独立董事履职,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责任义务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了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补选时限,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保密义务及配合离任审计等要求。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年度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需2/3以上董事出席。公司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决策。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确保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执行、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制度涵盖内部控制的职责分工、基本原则、控制活动及检查监督机制。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与评估,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审计部门开展独立审计。重点控制活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公司需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并披露相关报告。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任与监督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会议召开程序及履职保障措施,并明确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程序及内部控制要求。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重大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年度审计计划和工作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应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13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担保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审查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强调反担保措施的落实,要求加强担保全过程的风险监控,并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保密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制度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及监督职责。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审慎判断原则、内部审核流程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需履行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程序,并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须报送相关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决定发展战略、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职权。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611.6738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司设立党总支,发挥领导作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
| 2025-12-13 | [中化岩土|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主业调整、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
| 2025-12-13 | [必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占用的定义及禁止行为,规定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制度强调关联交易需严格审批,禁止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日常实施与监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防止资金侵占,发现占用即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 |
| 2025-12-13 | [必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制度明确董事会为市值管理领导机构,证券部为执行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公司应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异常波动。严禁利用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方式操纵市值。 |
| 2025-12-13 | [必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对象、程序、反担保措施、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旨在规范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