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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章程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55,661.1391万元,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回购,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并由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执业资格和质量要求,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强调审计质量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同时规定了续聘、改聘程序及对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要求,并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业务的定义、原则、职责分工、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规定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达到一定标准时也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强调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个人。公司应建立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总裁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分工,设立总裁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程序、审批权限及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总裁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资金费用、人事任免、投资款支付、资产运用及合同签署等事项,重大事项需报董事会审批或备案。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持有、买卖申报、信息披露、增持减持行为规范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敏感期交易,持股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同时明确了股份增持、减持的具体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信息申报和股份锁定规则。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相关资格证书,且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外的职务。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备深交所,解聘或辞职需说明原因并公告。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了不履行职责、决策失误、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十五项问责范围,并明确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赔偿损失、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问责方式。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符合条件的可从轻或免责。问责程序由董事会提出并审议,保障被问责人申辩和申诉权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即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依法解除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职务。离职人员须5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需进行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保密义务持续有效,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条件,并规定了内部审批流程和登记备案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需经部门申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归档,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送。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披露。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该细则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公司未设提名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出相关建议。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旨在规范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合规性,并对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制度还规定了审计档案管理、保密要求及奖惩机制。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机构职责、工作内容及实施方式。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公司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建立接待调研、信息审核、档案管理等机制,并要求调研机构签署承诺书,防范内幕交易。

2025-12-13

[源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22日上市流通,涉及股东5名,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850,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5%。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因股票期权行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至85,947,726股。相关股东已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2025-12-13

[光韵达|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职责、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委托理财需坚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原则,资金来源为闲置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大额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部牵头成立委托理财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审计部进行监督。制度还规定了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5-12-13

[福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对于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025-12-13

[福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规则涵盖董事任职资格、选举程序、辞职与罢免、董事会职权、会议召集与表决机制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管理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3

[福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2025-12-13

[中科蓝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权利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出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

2025-12-13

[中科蓝讯|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科创板监管指引等制定,明确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权限、程序及工作职责,重点涵盖内部控制评价、财务信息真实性、反舞弊机制建设等内容。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每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2025-12-13

[中科蓝讯|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档案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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