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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3

[丽尚国潮|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尚国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2025-12-13

[河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解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明确了离任程序、责任与义务等内容。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离任后需办理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延续六个月,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始。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影响。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启明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等程序。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时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的表决程序亦被明确。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启明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548,455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设立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战略规划与管理部保存,保存期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事项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需督促审计进度,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对年度财务报表形成决议。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该规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党群人事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和联络工作。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党群人事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和执行决议。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2-13

[启明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五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及信息披露,决议执行由总经理落实。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对利润分配、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制度明确了子公司治理结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运营、审计监督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子公司重大事项须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委派董事及高管需严格执行制度,子公司需定期报送财务及经营信息,并接受公司审计监督。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制度明确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执行,强调通过提升公司质量、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规定股价大幅下跌时的应对措施及禁止行为。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各部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信息,不得提前泄露。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职责分工、传递审核流程、文件保管、保密措施及相关责任。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意见,对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规程还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报期间的保密义务及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要求。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董事会负责审批处理方案,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知情人的定义及登记备案流程。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工作。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未公开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内幕交易。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要求,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记录、存档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运作。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该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底稿的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以及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奖惩机制。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审计工作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其履职。

2025-12-13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持有、转让限制、减持计划披露、增持计划及信息申报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内禁止交易。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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